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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
时间:2016-04-20    点击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》(晋高教〔2016〕1号)文件精神,我院组织了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评审和省级、国家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。经各系部初审推荐,学院组织校内、外专家评审和推荐,我院共有100项获得院级立项,15项获得省级立项推荐。国家级、省级项目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结束后学院再公布,现对院级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布(见附件1),请各项目组认真核对表中信息。

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期完成并能取得实效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.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任务书》一式两份(见附件2),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项目方案。院级立项任务书经项目负责人、指导教师签字、系(部)审核无误后,将纸质档一份以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,电子文档统一打包(命名**系部院级2016年大创任务书)发送至tgsjk3566064@126.com。截止日期:2016年4月27日。

2.项目组成员应制订科学合理、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、诚实守信,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,并做好工作记录(见附件3)。

3. 各系部应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,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,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,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。

4.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。2016年10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,2017年5月进行项目的答辩和结题验收。

希望各项目组认真开展工作,保证质量,按时完成项目工作,确保验收合格。

今后,各系部项目的分配指标将与上一年度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结题答辩以及过程管理与监控相挂钩。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相关工作,切实做好本系部所有项目的管理与质量监控,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,形成项目监控机制,完善项目申报、评审与结题答辩的工作流程,项目资料保存完整。

教 务 处